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按法律程序替申请执行人追回合法财产,应向哪个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9:52:29

如果是实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谁也没办法;如果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超过6个月拒不执行的,可以向以下途径维权:
  1、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提级执行。
  2、可以申请上一级人民法院督促执行。
  3、可以向同级人大申请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 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第五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向同级法院或上级法院法官违纪举报中心

应该向法院的上级部门或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来反映。

依照《行政诉讼法》到法院告法院行政不作为。

向他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