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纠纷把对方打轻伤对方同意调解了,下面的司法程序是什么?急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0:01:55
邻里纠纷中我朋友把对方肋骨打折两根,对方去法医鉴定为轻伤后,那个人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把我朋友跟那个人一起叫到派出所说让我朋友跟那个人自己调解,那个人说没想好怎么办,结果就派出所就把我朋友拘留了,因为我朋友身体不好,办了取保候审.现在那个邻居说想私下了解

我想问下现在私了的话
1 在对方同意不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的前提下,能否确保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2 取保之后也没人告诉我们案件走到法院还是还在派出所,那现在还可以撤案吗?
3 如果可以办撤案的话应该走什么样的手续流程?
4 我们想双方达成相互谅解的条件是对方不再追究以后的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请问假如就算这样的条件对方同意了,那么在法律上是否能被认可?
5 站在我想角度,除了希望对方不被追究以后的任何刑事及民事责任外,还有那些地方需要提的条件吗?

我来回答你的这些问题:
1、你朋友将对方打成轻伤,派出所立案后先将你朋友刑事拘留,后又转为取保候审(也是强制措施),说明公安机关对该案已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即便对方同意不追究法律责任(对方只能要求不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公诉,当事人是没有权利要求不追究的),公、检、法机关依法也要追究你朋友刑事责任的。
2、你朋友办理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应在一年内依法提请检察院公诉,最后由法院判决。该案是不可以办理撤案的。
3、刑事公诉案件公民是没有权利要求撤案的。
4、你们现在只可以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交给办案单位,这在法律上是认可的。
5、如果对方也动手来,你朋友也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造成损失 (如医疗费等)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建议你朋友先和对方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将该协议提交办案单位,法院据此可以将你朋友判除缓刑(也可以在法院开庭时达成协议,效果一样);如果达不成协议,也不用着急,就等法院开庭处理,如果你朋友愿意赔偿对方损失,在矛盾消除后,法院对轻伤一般是不判实刑的。

上边的几位没有说对,如果派出所未立案,怎么刑拘人呢。邻里纠纷致人轻伤,按法律规定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因民间纠纷引起致人轻伤的也可以调解,调解后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当然这种调解要受害人提出申请才行,但民事赔偿责任一定是要有的,否则不叫调解。
你查一下《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上面有你说的这种情况。

派出所不立案的话,就不会被起诉,追究刑事责任不是由公民自己决定的,如果检察院起诉的话,不会因为受害人放弃追究刑事责任就撤案的,因为受害人不是刑事诉讼的“原告”。
但是如果你们和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受害人表示不追究的话,检察院也可据此以危害程度不大为由不予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