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或做这行的朋友帮个小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44:41
事情是家里店铺,主要经营机械农用产品,下面用买卖方来称呼,一直以来,卖方只是经营买卖物品,并不包送货下货服务,只包上货,只是有联系司机让司机与买方商谈送货事项! 事情起因:卖方与买方是老乡,故也跟着司机一起到买方的店铺帮忙下货,就在下货时因为搬运工人不注意导致货物倒下砸到司机的脚部,现在送医院医治,也是只有卖方付钱,卖方 并 没 不 承担责任,主动交钱医治探望,现在就是谁才是主要承担责任的一方,买方,搬运工人都距不承担责任,所以想请各位资深法律朋友帮忙解答,(司机搬运工人的费用是卖方商讨承担的)该怎么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
,(司机搬运工人的费用是卖方商讨承担的,买方才对,一事打快了不好意思 ,还有....都是口头协议的,并未有合同,也没什么证据,不过应该有人看到吧,现在谁都不承认,没办法,心凉,所以先问问广大的精英

根据所提供的情况,认为卖方不需承担责任。

初步考虑,不论司机还是搬运工人都与卖方是不存在雇佣关系的。

而他们与买方之间也不见得能成立雇佣关系--个人认为属于提供劳务的无名合同。因此,搬运工人的失误造成司机的人身伤害,司机应直接向搬运工人提出民事侵权赔偿。退一步说,即使存在雇佣关系,需要对搬运工人行为(如果其个人不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负责的也是承担费用的买方。

至于口头协议的问题,我国是承认其合法效力的。不过鉴于卖方已经垫付了医药费,而其它当事人态度暧昧不负责任,所以为保险起见,建议尽快取得证据证明各方关系,以防司机反而赖上你方。可以考虑收集书面或者录音证词,最好是司机本人/搬运工人/买方的证词。

首先,搬运工人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不管他是买方,卖方还是司机的雇员,由于他在雇佣活动中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所以损失由雇主承担。
第二,如果司机是你(卖方)的雇员的话,那么对雇员的人身损害就应该由雇主承担,如果司机是独立的主体,就是你(卖方)和司机成立的是托运合同,那么在卸货的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是由他自己造成的,所以由司机自己承担责任。
一般买方因为不存在和司机,也就是托运方的直接关系,不承担责任。

具体要看司机、搬运工人与买卖双方的关系。从你所述来看,是买方同意让司机及搬运工人为其搬运货物,而且,最终的搬运费用也是由买方支付,因此,司机及搬运工人与买方之间形成雇佣关系,应由买方做为雇主对做为雇员的司机受伤承担责任。买方如果不承担责任,你可以让司机自己向法院起诉要求买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