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2009年报关员新教材改动和新增内容详细总结?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6 07:02:11
我是今年考报关员的,想知道哪里有2009年报关员新教材改动和新增内容详细总结。

你可以登陆第一报关网上看看了,上面有更详细的解答。P5倒数第3行新增:

经海关登记准予暂时免税进境或者暂时免税出境的物品,应当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者复带进境。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或者自用物品进出境,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P6倒数13行:

3进出境其他物品的报关

(1)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

个人携带进出境的暂时免税进出境物品须由物品携带者在进境或出境时向海关作出书面申报,并经海关批准登记,方可免税携带进出境,而且,应由本人复带出境或进境。

(2)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进出境物品包括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以及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迸出境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

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其中公务用品是指使馆执行职务直接需用的迸出境物品,包括:使馆使用的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车辆;使馆主办或者参与的非商业性活动所需物品;使馆使用的维修工具、设备;使馆的固定资产,包括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家用电器、装饰品等;使馆用于免费散发的印刷品(广告宣传品除外) ;使馆使用的招待用品、礼品等。自用物品,是指使馆人员和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中国居留期间的生活必需用品,包括自用机动车辆(限摩托车、小轿车、越野车、9座以下的小客车)。

使馆和使馆人员因特殊需要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迸出境物品进出境的,应当事先获得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馆和使馆人员的有关物品不准进出境:携运进境的物品超出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范围的;未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有关备案、申报手续的;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已免税进境的物品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后,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迸出境物品进出境,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违反海关关于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物品管理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馆和使馆人员首次进出境公用、自用物品前,应当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