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属于信用卡诈骗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24:21
去年,在交通银行办了一张刘翔卡还有一张鲤鱼卡,到目前为止一共欠7000左右,因为最近没有工作,所以银行卡迟迟没有还款,再加上我和对象把手机号码换了,银行前些天打电话给我,我对象也没有接,后来我对象把我的电话告诉银行了,银行刚才打电话给我,让我明天下午4点之前,必须要还1000块,否则就会采取让我全额还款,我想知道我这样属于信用卡诈骗吗?如果我明天下午还不上1000块的话银行会怎么办?

不是信用卡诈骗,但是算恶意透支。
只要超过5000元,就可以被起诉。刑法196条(最轻的也是2-5年刑拘,并处2-20万以下的罚款)

最好尽快借钱也要把1000块还上。所谓的让你还全额,就是指如果没还清全部金额的话,少一分都要按全额来算利息,每天万分之五的日息+5%月迟滞金+5%月超额费,还是利滚利式的计算,代价相当高昂

实在不行,就详细说明你现在的处境,并且将可置信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提供给他们,保持有效联系,让他们能够理解你有还款的诚意,只是暂时困难,而不是恶意诈骗。
银行催信用卡都是一步步的按流程来的,只要你没采取不接触、抵赖或者长期拖欠的方式,一般都不会上升法律起诉的阶段

只能这样说,在起诉你以前你算是恶意透支,但我要告诉你的是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信用卡的解释是恶意透支也是信用卡诈骗的一种。所以我还是免你自己去找亲戚朋友借钱把钱全额还清吧。你要清楚的知道,你目前这个金额的利息每月不低,日万分之五利息,月百分之五超额利息及月百分之五的逾期利息。而且都是复利PS:也就是利滚利。你自己算下吧。如果你长时间不会银行是可以向公安申请立案对你申请抓捕的,不过一旦你被抓捕后再还钱那也就没有用了。所以LZ还是自己注意点吧。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