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流程-上海的公司,可以在北京提起申诉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03:37:54
这家公司是在上海注册的公司,在北京有个项目的时候聘用了我
1)当时写了劳动合同,然后公司要我把2份都寄过去,等老总签字再还我一份。
结果到了裁员的那天都没有给,一直以来的理由就是老总太忙没有签字。
2)到公司快有一个月的时候公司突然通知我说因公司业绩不好,所有员工减薪,减了1000左右, 6个月后恢复正常。6个月后我被裁员了。这个制度是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的,那人事部为什么在聘用我的时候没有提到这一点?我是1月19日入职的,工资这么少当时肯定不会答应的。
3)入职2个月后被派到四川成都出差,直到6月30日被裁员的那天。公司给我写了退工单,还给我写了解除劳动合同,盖了公章,赔偿1个月的工资,共计8000元,在7月15日汇入我的银行账户中。给我买了回北京的飞机票,所以我现在是在北京。

以上就是所发生的事实。

我要问的是 1, 是不是必须得去上海仲裁?
2, 我可以要回被减薪的工资吗?但没有可以证明我在劳动合同上的工资,因为公司没有给我属于我那一份的劳动合同。
3, 公司在解除合同上明确的表明了7月15日把所有的工资与补偿金汇入到我的账户,到现在还没有,上周说24日回发的,24日又说再等一周。要是现在仲裁的话大概需要多少时间呢?

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可以在周末办理吗?因为已经找到新工作正在上班。

各位,帮帮这个无助的月光族吧~ 拜托~ !!
我现在在北京,不方便去上海, 可以让代理人帮我投诉吗?

1、如果该公司在北京没有注册,那么你只能到上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该公司在北京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那么可以再北京申请仲裁。
2、这一点很难,特别是你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
3、公司如果没有把工资汇给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涉及的是工资拖欠问题,不存在争议。
4、仲裁一般在60日内结案

【摘要】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争议。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该种争议与其他争议相比有特殊性,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但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没有规定反申诉程序,这也是劳动争议仲裁决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商事仲裁程序的不同之处。本文以反申诉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规定反申诉程序的必要性、可能性及现实性。同时,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决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以及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没有规定反申诉程序,从而使得劳动争议诉讼程序中当事人的反诉权不能得到实现。

【关键词】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前置程序、反申诉、反诉
【全文】
一、引言
二、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的反申诉程序
三、关于劳动争议诉讼程序的反诉问题
四、结语
一、引言
劳动争议(Labor Disputes)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在本文中职工与劳动者同义,下同)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而发生的争议(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而形成的争议);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2]作为处理劳动争议实体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前置程序。所谓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是诉讼程序提起的必须的前提程序,劳动争议如果未经仲裁程序的仲裁裁决,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未经仲裁程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不得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