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 关于政法干警考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9:09:34
我是一名应届生,已毕业,准备参加8月底的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考试。6月份与某私企签订了双向就业协议,但是现在已经辞职了,请问我是否还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不需要,是否需要提供类似于辞职证明或者协议解除协议证明之类的材料?注:档案在我家乡所在的城市,与该企业无关系

1、你是2009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额条件。
2、你签订了就业协议,目前又辞职了,则属于社会无业人员。届时,在资格复审的时候,你必须提供单位批准辞职的证明(因为正常的情况下,要去你的档案所在地和现工作单位进行政审。且你需要征得现工作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
3、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 《申论》(A)两科。这次考试委托中国人事考试院出题。因此难度和题型和国家公务员招考类似。建议你看看往年国家公务员招考的真题,熟悉一下题型。
祝你成功,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你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吗?如果你是09年的应届毕业生那就可以参加这次考试,关于这次辞职的任何东西你都不用提供。
如果你是07,08年的,必须档案户口在原学校才能报考,辞职证明和就业协议是要提供的,但是这个事在你资格复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