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请法律界人士帮我审核下公证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55:48
我和女友打算买房,但是她出不了首付,首付得我一个人出,想去公证处公证下,公证首付是我付的,如果未能结婚或者婚姻破裂,房产应更名为我,请各位法律界人士帮我审核下,有没有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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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男,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婚姻状况:未婚,公民身份号码: 。
乙方: ,女,一九 年 月 日出生,婚姻状况:未婚,公民身份号码: 。

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以共同名义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号 幢 单元 室的房产(产权证编号:,丘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产。
1、上述房产的首付款为甲方全额支付,首付金额为50万,占总房款的50%。
2、上述房产的贷款金额为50万,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
3、甲乙双方对上述房产的拥有比例为:甲方50%;乙方:50%。
4、如果甲乙双方未能结婚或双方婚姻破裂,则双方应对上述房产做更名,更名为甲方单独拥有,甲方同时补偿乙方已还贷款项。
5、上述内容,甲乙双方均完全认可。
非常感谢各位的指点,公证书内容基本成型,现在面临的问题就是女友是否能接受,她在感情上是否能接受这样的条款,真是很为难。

本人认为,还是存在瑕疵。
首先,第一项你想表达的是首付是你独自支付的。
所以“由甲方全额支付”应改为“由甲方单独全额支付”

其次,第三项,存在问题。“ 甲乙双方对上述房产的拥有比例为:甲方50%;乙方:50% ”所陈述的是对房子的产权比例的约定,但实际上按照你上面所说的,你首付50W,另外的50W你们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你应该是拥有75%的产权比例才对啊,这样约定有赠予之嫌,争议的时候可能面临解释。

其他的双方达成协议即可。

希望对你有用

支持这类财产公证,凡事要往好的方面努力,但也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不愉快的事。

对于协议内容,个人认为,基本上能准确体现你的要求,没什么可能产生歧义的地方,应该可以。
(或者,第四条不要写什么更名,就明确写明“则该房产归甲方单独所有,甲方同时补偿乙方已付还贷款项。)

非常支持你的举动,但是单纯从你的公正书来看,对你来讲不是那么完美,有纰漏.
1,2,4,5项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第三项.
你想:首付50万,贷款50万,也就是说整套房的房款是100万,首付50万是你出的,你在首付的时侯就有了整个房产的50%拥有比例.而在第二项目当中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还款义务,你还有贷款50万的50%拥有比例既25万的权力.也就是说你拥有比例为整个房产的75%产权.
祝愿你婚姻美满.

内容没有纰漏,再说公证处还会为你修改。但是,我认为如果你这样做她会有想法。最好的办法是你在办理结婚登记前,把 首付金额50万交清。并且保存好你在银行的取款凭证(小票)与缴纳首付金额50万的收据(上面只能有你个人的名字)。这样如果婚姻有变,也有证据链证明那50万是你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