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开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到医院检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9:24:02
办理准生证的时候开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需要到医院检查吗
是不是直接到那就能盖好章需不需要别的什么

你这个问题不好说。有可能需要的。
  婚育证明,首先就是要证明你有没有结过婚,有没有生过孩子。就现实的来说,有没有结过婚,一是不好证明,二是也不重要。这里边,最核心的就是你有没有生过孩子,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但是,怎么证明你有没有生过孩子呢?第一,就是你周围的邻居;第二,你工作中的同事;第三,你生活圈子里边的朋友。
  在通常的情况下,一个人都是有固定的居所,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固定的生活圈子。所以,她有没有生过孩子,周围人是一目了然的,也就是所谓的“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这类人,要证明她有没有生孩子,是很简单的:村(居)委会完全掌握情况,可以很自然的就给你开个证明,盖个章。这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但是,如果当你不是生活在这种状况下的时候,就没有人能对你进行证明,代表“群众眼睛”的村(居)委会或者你的单位也就不会给你开这个证明,在这种情况下,你要想证明你有没有生过孩子,唯一的途经就是医学证明了。
  所以综合看来,需不需要去医院检查,你自己都能判断的。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只要有村(居)委会或者你的工作单位的证明,就可以了。但如果你盖不到村(居)委会的这个章,就没法证明你到底有没有生育过,在这种情况下,计生部门要求你去医院检查也是合情合理的。
  另外补充一点:如果计生部门有充分的证据怀疑你有过生育史,即使有基层组织的证明,他们也可以要求你去医院检查的。
  祝你好运!

无须到医院检查,其实你所说的“婚姻状况证明”是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你的情况可能是女方嫁离她原来的户口所在地,现在批准生证,要女方回原来户口所在地,开一张“婚姻状况证明”

人性化管理,现在我们这里出台了新规定,办理准生证不需要开证明,
只要结婚一年以上就给办了。。。。。。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