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国家公务员认为自己受到单位的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6:08:05
二楼的有毛病吧 了解知识 是考点啊

1.原处理机关
2.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3.行政监察机关

可以向以下部门提出申诉:
1、原处理机关及其上一级机关
       
2、行政监察机关
      
3、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申诉的定义:国家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像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者向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申诉,其中对行政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

原处理单位,本级行政监察机关,同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同志,除非你不想当公务员了,不管自己的仕途。就尽情的去投诉吧!
可要考虑清楚,如果你是新公务员,那就更不应该了,多从自身找原因吧,
现实点说,你一个普通公务员投诉自己受到单位的不公平待遇,这事上级部门看到也觉得好笑,成熟点吧,自己平时主动点,和领导搞好关系,即使现在不如意也是占时的。
不要意气用事,冷静下来。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楼上的人家是在问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