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担保人的疑惑,救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3:33:08
我两个哥们先后为四个朋友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先后共担保四次,金额共计46w。而贷这40W的四位朋友同是一个公司同事,这46W全部是他们的经理所用掉的,贷这46万的四位朋友是出于对经理的信任为他资金周转所用并不是向其经理放高利贷。
为这四次贷款提供担保的这两个保人都是在前一次所担保贷款并未归还银行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也就是说后三笔贷款都是在前一笔贷款并未归还银行的情况下提供的担保。
现在大部分银行贷款早已经逾期一年之久一部分新贷款逾期也近一年而那经理无力偿还贷款,也半年之久没有消息只有妻儿在家,银行将要起诉。请问在银行起诉后为这46W担保的两个保人和四位贷款人的法律责任有多大?在放贷方面银行在这两个保人所担保贷款并未归还的情况下继续放贷并让其提供担保,银行是否负有责任?如果银行起诉这46w两个保人的连带责任有多大,法律会做出何种判决?请好心人详细解答,万分感激!谢谢!!!(我只有这20积分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在贷款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就要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这要看担保合同是承担一般责任还是担保方无限连带责任,一般责任的清偿比率是百分之多少,我不记得了,但是无限连带责任就是你一定要把债务百分百还完.
在偿债的时候,自然是借款人承担第一责任,但是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或者与银行借款到期而筹措不到借款时,担保人的责任也就很大了.
借款人的家属(妻子)还款的希望不大,银行方面的责任到时候银行肯定会推得干干净净的,就算有责任也会被律师推成没责任的.
法律判决方面很抱歉我无法作答了!

其实按照你所说的情况你哥的四个朋友就是主借款人,至于钱是经理用的,但是银行方面不会向其起诉,如果说四个朋友没有抵押的话46W完全有可能要你哥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由你哥哥还上,然后由你哥再向他朋友要钱,至于说产一笔贷款没有还上银行又同意你哥担保了,这要看你哥的经济能力与46万是不是相适应,如果你两个哥能能力偿还银行就没有什么责任。
同时,你们在成为被告的时候可以追加被告人就是那个经理,这样可以省了下次起诉他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