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局二公司 解除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18 04:53:41
刚在商丘公司培训完,签了五年合同,领了3000安置费,被分配到福建的一个工程项目部,现在知道是去维修工程设备,因为有腰间盘突出不能做这份工作,现在还没去福建项目部,想要与公司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做?公司会不会同意?我知道要先把3000安置费退给公司。
合同上写了违约要交违约金,见习期违约少一年是2000,五年那就是一万,像我这种情况用不用付违约金?还没工作就要付一万,这个数额合不合法?
合同交上去了,三份,还没有给我一份。把我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扣下了,说是半年后给。现在还没有想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求高人指点!!!先谢谢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除了关于培训服务期和保密竞业可以约定违约金,以及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支付赔偿金外,一般不能约定违约金,所以你本身合同违约金的有效性值得考虑;
2、如果处在试用期,应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辞职,并办理交接;
3、如果过了试用期应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

仅供参考

试着和公司沟通下嘛,你身体上的病痛是事实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