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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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减轻职工购房负担,2008年8月28日上午,常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从9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进行的一系列调整。

  具体调整内容为: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只有一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18万调整为24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90M2以下的小户型住房首付款比例降为20%。优先满足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

  三、取消对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限制。对与申请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与首次贷款相同。

  四、开放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凡在本市购买住房但在外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只要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本市职工同等的政策优惠。

  五、实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提前还清商业性贷款的前提下,可转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