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法律方面的人士这样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8:51:08
比如我把我的三张信用卡交给别人去使用,对方写下收到三张卡使用,这期间的任何费用利息都由他支付,但不可以产生滞纳金或被银行罚息催款
并且在三个月后将卡里钱还完归还给我,也就是说三个月后卡里的信用额度要还完,和我给他时是一模一样的就行了
如果对方写下这样的保证,能不能有法律效应?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花钱,我去起诉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不能,应该怎么做?谢谢

不建议你这么做。

信用卡的还款人是固定的,如果需要更改,必须与发放信用卡的银行签署文件。也就是说,私人之间不得擅自更改还款人,以此为基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一旦发生债务纠纷,你仍然有还清银行债务的义务。虽然可以向第三方追讨欠债和利息,却无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滞纳金和信用损失)。

你们之间是民事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内容就是有效的!

你看哈,信用卡具有人身属性。
你们的协议只是在你们两之间既有约束力,如果到时候他真的不还钱,银行首先得找你啊,当然了你还了钱可以向你朋友追索。
但是最重要的是,如果他因为不还款,可能会因此影响到你的信誉,可能以后贷款都会影响。这是你们的协议所不能解决的。
所以建议你最好慎重!
其实不关是信用卡,具有个人身份属性的证件都不应该借给他人使用。

希望对你有用

可以.但是出了问题还是你负责.银行还是找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