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事逃逸的认定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23:03
下午5点半,我开汽车在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路上很堵,车开的很慢,突然右侧反光镜被什么擦了一下,并且被折过来,不能正常看到后面的情况,我当时以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并且急着去接人,就继续开回去。后来回到家中,车停下来,同时看到右侧车门有一条60公分左右划痕,被刮掉了漆。到了晚上8点20分左右,交警中队打电话给我问明我下午5点半左右行车情况,并说在途中,有辆电动车被我擦倒了,而我是肇事逃逸,让我立即去交警中队接受处理。请问:我这算肇事逃逸吗?
我与9点20分左右赶到交警中队处理此事,电动车主说是我右车头撞了他,我让交警看我的车子,右车头根本没痕迹,右反光镜有三公分多的刮痕,右侧车门的划痕。交警称如果我当时停下来,是对方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并且甚至是擦到我的车上,主要责任在对方,关键是你走掉了,就是你全部责任,现在可以不追究我的逃逸责任,让我跟电动车协商赔偿,电动车主已去医院检查,拍片医生称无问题,加上配药230,电动车略有擦伤,但能正常开,要我赔偿1500元,后来交警让赔偿对方要求金额,与之私了,称如果我不赔的话,闹大了与我没好处,后来就按照这样赔了1500元私了,交警不出处理结果,并且这样处理的话,我不能去保险公司赔偿,我不知道这样处理算不算合理?请教一下大家

情况说清楚的 应该不算是逃逸 但是基本上可以肯定 是你的全责,你现在主要是怎么想办法把自己弄成不是找事逃逸 别要在责任上下功夫了 没用 去找目击者或者什么证据 去证明你不是逃逸。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 也没用 就当花了1500元买了点包子打狗了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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