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定义和内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7:27:58

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根本;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发展的状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趋势。

五大基本范畴: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理想与现实,必然性与偶然性,原因与结果。

基本范畴是:
内容与形式,现象与本质,理想与现实,必然性与偶然性,原因与结果

唯物辩证法 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建立在彻底的唯物主义基础上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认为物质世界本身有着自己的辩证运动规律,任何事物都是处在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任何事物都有它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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