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分火急,懂法的朋友一定要来帮助我啊!先谢谢大伙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42:26
我有设备给别人加工了一点东西(工业上的),开了发票,但是这个发票是那个厂子之前那个主任开的发票(就是个负责人,但不是厂长现在不干了),现在我去那个厂子凭发票拿钱那个厂子的负责人说你找给你开发票的那个人吧,我们不管 发票是他开的。请注意:我给他们加工的产品早就送去了。后来我才去拿钱的。我的问题就是这个发票是之前负责人开的 现在这个负责人不干了走了,他们的厂子就不用负责了吗?我到底是要找谁?我起诉有用吗?请懂法的帮助!

广东胡律师:

你有与此厂的合同及发票就可以直接起诉这家工厂,除非你是跟那个主任在搞私活。

收集好证据以厂子为被告起诉吧

你是和那个厂子有债权债务关系不是和原来的负责人

不可能换了负责人就能免除债务

直接起诉 那个厂。现在的法人代表是谁就找谁。
只要是他的厂的发票就行。
谁主张谁举证。
他说他没开过。他证明。

你到底是给谁加工东西的?那个主任?还是这个厂子?是给厂子加工的话厂子就应该负责的啊

收集好你们的合同 你当时的送货单 他们在上面的签名 以及发票上面应该有该厂的财务章 到时直接去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有相关的合同证明吗,证明钱没收到。发票是正规的发票吧,上有财务章吧,这种行为属于公司行为,即使换负责人,公司的责任是推卸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