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骑电动车撞在我停放在小区门口马路边的车上,对方死亡了,我要负什么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2:31
09年7月,我车停在小区门口小马路的左边(本小区车位有限,大家一般都停在小区的马路边),一男子骑电动车突然从马路的右边越过中线撞向我停放在左边的小车上,他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目前交警还没有下事故认定书,但和死者一方,要我认40%责任,我觉得不公.不接受.尸检报告出来后,对方血液有65%酒精,目前对方扬言不告我,非要私了,我想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我到底应负什么责任?违停?也不会是40%的责任,请高人指点我该怎么办,对方还威胁我要到家里来闹!
目前是交警也站在对方一伙,我听说对方家里有人是公安局的,交警的意思也是要我们认40%责任.提出了30万的赔偿,假设按这个定责,目前除了保险公司交强险承担11万,商业险还要赔偿7.6万的费用,我还要出5/6万左右的费用,真是太不公了.而且我还不知道保险公司商业险认不认这个责任认定?所以我更不能私了,对方请了两个律师都不告我,还要求私了,我认为这个40%肯定是不对的.而且现在协商阶段,对方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费,这个据说应该是在法院里才会有的.想请法律高人看看这个案子,如何来判?

如果楼主属于违章停车的话,楼主负次要责任;
如果不是违章停车,楼主没有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比例,还是要等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毕竟只有他们出具的认定书才具有法律效力,这里的人说什么都没用。

对方是否起诉,无所谓。
对方偏要私了,好呀!欢迎。
对方偏要楼主认40%的责任,不理他就是了。如果对方耍无赖,干扰楼主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敢于到家里来胡闹,楼主就打110报警。公民住宅不受侵犯,这是法律写明了的!

楼主遇到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解决,主要是当事各方协商。
既然是协商,当然就要各自提出各自的要求。而且楼主有权拒绝协商。

如果对方起诉,楼主就反诉,要求对方赔偿被撞车量的维修费用、精神抚慰金!

补充答案:
对于道路事故赔偿,交管部门没有强制能力!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仅仅是调解。如果楼主认为交管部门在这一问题上的做法有问题,完全可以置之不理!

关于精神抚慰金,也是当事各方协商,并没有规定一定要经法院判决才可以要求。

警告他们,敢来家里闹就报警。
一切以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绝不私了。
他也就是撞上你的车了,他要撞上树了,他还想让绿化局赔偿啊?撞上垃圾桶了,他还想让环卫局赔偿啊?
让他们家属别说没用的,等认定书,他要是全责,你车的修理费还得他们掏!

这个恐怕最终也会承担20%-30%左右,一是因为不是合法停车位,二是现今提倡以人为本。

你没有任何的责任

我停放在居住小区内的电动车丢了,小区物业部说:你没把电动车停在规定的收费区,丢了不负责; 我的车停放在路边被刮了,对方交了保险公司来。 在小区内,别人的机动车撞伤了骑自行车的人,并且伤了我的停放着的车,我无过错。保险公司该如何赔付? 我在小区住,我停放的自行车被盗,我应向谁索赔?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内丢失,小区是否应该负责赔偿? 电动车停放在大厦车棚内丢失物业有责任么? 因为我的汽车夜晚在楼底停放 有人找事割车胎 我想在小区里装个监控器这样就知道谁干的 办他 我上班时停放在公司门口(平时停车处)上了锁的电动车丢失.保安应赔偿我多少钱呢?谢谢! 我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与他人相撞(他也骑电动车逆行责任在对方),造成下颌骨骨折,请问这种事故算不算工 我的电动车在小区丢失,物业是否应付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