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议员地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1:25:04
美国议员是干什么的
有什么特权,
美国议员多吗
可以命令 某个部门,某些人
美国议员与中国的哪个职位很相似????

美国议员没有特权。包括国会议员、州议员、县议员。
议员不是命令政府部门,而是质询政府部门。
美国议员有下列权利:
提案权
讨论和表决权
质询权
言论免责权
人身保护权
人生保障权

类似的如中国大陆的人大代表、台湾的立法委员、香港的立法会议员。

西方议员权利十分相似,大概有如下几点:

一、提案权
提案权是指议员向议会提出议案或建议,由议会进行审议的权利。各国关于提案权的规定不尽一致,议员享有提案权是各国的通例,一般还规定其他国家机关和政治团体与议员共享提案权,但是议员所提议案受到重视的程度和通过的可能性较之政府议案都要小。为了保证立法提案的广泛性和严肃性,防止议员滥用立法提案权,各国都有限制性规定或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要求议员联名、限制提案内容、限制议员个人提案的审议时间、利用委员会先行审议程序予以搁置等等。
二、讨论和表决权
在议会中,只有议员可以参加议会讨论,讨论立法草案是立法机关专有的权力,法案在讨论终结后便进入表决阶段。议员的表决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议会内阁制国家,行政机关也不能以议员的身份提出法案,但是政府组成人员只能以议员身份参加讨论、表决和行使议员享有的所有权力。在非议会制度国家,行政方面可能被要求对一项法案做一些说明,甚至提供咨询意见,但不能参与表决。无论议员对法案抱何种态度、投何种票,都不能追究其责任,议员放弃表决权的行为也不能被视为渎职。
三、质询权
质询是内阁制国家的议会议员代表选民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质询权是指议员依法拥有在议会会议上对政府及其组成人员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就某一具体问题在不影响国家安全的前提下提出询问和质问,并要求被质询者在规定期限内给予答复的权利。大多数国家都以法律形式规定,被质询的政府及其组成人员受到或接到质询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政府机关和公职人员为质询提供材料是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若在规定期限不能予以答复,政府或其组成人员应说明理由并通告能答复的时间,否则就会引发政治变动,行政机构有可能立即被解散。
为防止议员滥用质询权,干涉政府正常工作,各国也对质询做出一些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