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立一等功当地民政局奖励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22:39

问:我县城镇退役士兵有什么安置 ?
答:1.安置对象的配偶或父母其中有一方属市属单位职工者,由市属单位负责接收安置。
2.在职入伍的,由原单位接收安置,原单位已解体或自己不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按城镇退役士兵同等条件安置。
3.其余安置对象一律实行自谋职业,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其补助标准:义务兵每人15000元,城镇服现役满9年以下(含9年)的复员士官,每人在15000元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第三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5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转业士官每人30000元,在30000元的基础上,从服现役的第三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1000元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满10年以上的复员士官,不予补助;对荣立个人一、二、三等功者,分别增发3000元、2000元、1000元补助金,一人多次立功者,按立功最高的等级计发一次。5—8级伤残军人除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外,另按在乡伤残军人抚恤标准和办法发给伤残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