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商品房产权70年?是不是70年后自己就没有房子的使用与居住权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3:28:03
最近准备在北京东二环买套二手房,房子也是2004还2095年建成的公寓式的商品房,因为是第一次购买房子.
他们中介公司说房子是70年的大产权?我就不知道这个70年的大产权是个什么意思?
是不是70年后这个房子就不属于我了?望高手能够详细点回答下哦.

70年后房子使用权和所有人还是你 但是你房子坐落的土地就不是你的使用权了
所以70年后土地使用权自动续约——也就是说70年后你房子坐落的土地使用权自动还是你的,并且顺延70年。
这是我国物权法规定,你没什么好担心的。
到时候你就续交7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可以,具体的出让金额度和缴纳部门目前还没公布,到时候会有人告诉你怎么交,交多少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年限: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其他50年(包括办公、工业、综合等等)他们所说的大产权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小产权,也叫乡产权)而言的。

您购买房子实际是买的房屋的全部产权和房屋坐落土地的使用权,房产和地产是分开的。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所有城市户口的人都只能从国家购买土地使用权,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您是可以拥有所有权的。所以不管发生什么,房子都是您的,土地都是国家的。

70年产权所指的是房子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上的房子的产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你买了房子到70年后,会存在一个土地续费的问题,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政策. 70年后你的房子也该成危房了,不过不是那你还可以继续住下去的..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

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