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让人心寒!霸道条款,无法接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11:19:43
以下是包裹跟踪信息:

EG772951985CN

您的邮件于2009-07-19 09:20:10到达 宝鸡市 处理中心

处 理 时 间 处 理 地 点 邮 件 状 态
2009-07-17 21:58:00 深圳市深南中邮政支局 收寄
2009-07-17 23:02:00 深圳市深南中邮政支局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深圳市
2009-07-18 00:34:00 深圳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深圳市深南中邮政支局
2009-07-18 01:02:00 深圳市 离开处理中心,发往宝鸡市
2009-07-19 09:20:10 宝鸡市 到达处理中心,来自深圳市

手机包裹到达宝鸡市后,就没了音信,按照网上的记录,明显就是被宝鸡市邮局给

丢失,至于是他们内部自偷还是被他们工作失职给丢失,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20号收到买家来电说手机还没有收到,我就急忙给邮局打电话查询,EMS客服回答

是等待他们核查,之后的几天我仍旧一天打几个电话查询,仍旧是说在核查并让我

们上传了发货底单,直到7月28号,接到他们短信回复,说是邮件核查为丢失,因

为没保价,只能赔偿2倍邮费并退回发货邮费!!!我1400元的手机包裹,在宝鸡

市邮局不翼而飞,就只能无奈的接受邮局这样霸道的条款吗?很多手机的卖家或者

说是出售价值高额的卖家,估计也跟我一样,不会每个包裹都去保价吧?邮局这样

的规定,是不是就可以纵使他们可以随意拆看客户没有保价的包裹呢?拆开包裹后

看到贵重的物品,就两眼发光起贪念之心占为己有!尽管我这都是猜测,但也并不

是没有可能!邮件是明摆着在宝鸡邮局丢失的,凭什么不让宝鸡邮局承担丢失责

任!难道用2倍运费就能让他们的失职得到教诲吗?我想这样只能让他们的贪念之

心茁壮成长吧!!尽管我的包裹没有保价,但是你们接受了我的包裹,对客户来说

我们在陕西安康,以前快递不发达,一直发平邮,现在发ems的也很多,一般的超过150元以上的东西(100元的东西保1元,1400元的手机,如果是我,至少要保800元,即8元),我都要选择保价,但也从未丢过。按你的这种情况,丢了,非常可惜,“但因为ems货单上有声明”,就只能接受了。
如果是我的话,用ems或平邮,或快递发,都要考虑丢货了怎么办这个问题,必竟很贵重。甚至还要提前拍下照片,用电子秤秤好重量,让快递员或邮局业务员当面看货后,让他们封装发货,这样丢了也有第三方证人呀。
以前我发货,遇到的最多的是勒索问题,发了十件,说只有九件,说不清,就自已赔钱。后来,拍照片,秤重量,让快递或邮局合作签字等,贵重的东西都有第三方证据,这样的事就好处理了。
积累经验多起来,出问题的机率就小了。

太恶心了.我一直用快递.除了宅急送很恶心之外,其它的稍微好点.不过天下乌鸦一只比一只黑

中国是一个很神奇的国家!

国有单位 确实很恶心 处理问题也不灵活

根本没办法和快递公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