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请教郭卫国老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0:29:27
听说您是供电行业的,请教郭卫国老师:一般的小用电单位,如变压器在315KVA以下的,都是高压供电(10KV),低压计量(400V侧),也就是所说的高供低计。
这就有个问题:变压器本身的有功及无功损耗是计量不了的。
所以供电部门就用一个较为可靠的数学模型来模拟计算,当然,作为供电来说,供电、计量、收费,是应该的,这对一般的用户来说没有问题。
可是,有很多的用户,他们的力率电费非常高,主要的是功率因数低。
但是他们在低压侧的补偿做的很好,有的可以做到0.98以上,但是由于整体的用电数量较小,在计及变压器的本身无功损耗后,计算出的功率因数就非常低了。
如果想要提高功率因数,就得将变压器本身需要的无功也要补偿上。
当然也可以办到:如在高压侧进行小容量的自动补偿;一般都是在低压侧进行补偿,在高压侧取电流信号,设置好参数,是可以办到的。
可问题是:供电局的收费计算程序是固定的;而且说你的补偿是做了,但是没有证据、数据显示你的补偿起作用了,不能算数;即使做了,收费计算程序也不能随随便便改动;也不能随随便便的将低压计量改为高压计量。
其时说了这多,一句话:你的变压器小,你的有功用电量少,那么计量后计算出的力率就低,罚款多,是没有办法解决的。
说白了,小用电户:你自认倒霉吧,你就是把整个电网的无功都补偿上,你的力率罚款还是有的。
请问郭老师:这个就没有办法让用电户将变压器本身用无功补偿上,而供电部门将这种情况考虑进去而将力率电费降下来,真的没有办法吗?
盼请郭老师给予答复!
我想设置300分的辛苦奖励,但是那一栏只有100分最高,如果您答了,我肯定再追加200分。
我通过追加来提高,但是只允许50分\2次,没有办法,只能是200分了,但是我还是在回答后追加吧.
如果供电行业的朋友们能将此事上达天听,给出一个说法,那更是好得不能再好了.
我没有在原来的问题上补充提问,是因为我想给出的分数给不出去,所以以又提一个问题把分数送出去.
郭先生辛苦作答.

你好,前几天在外面办班,回来晚了,见谅!

你说的问题,即“高供低计用户无功补偿问题”普遍存在,问题出在你的变压器相对偏大,且变压器的利用率偏低;

你分析的比较透彻到位;你补偿无功只能补偿到变压器的二次侧出口,就是计量表处,补少了表“正走”,记正数,可能要承担功率因数低的责任,补多了,表“倒走”,但也记正数,同样要承担功率因数低的责任;再加上变压器本身的有、无功电能损耗,功率因数往往达不到要求;

上面的情况当变压器的负荷率比较高,三班生产,负荷均匀时,变压器的损耗显得相对比较小,功率因数主要由生产中的用电量决定,变压器损耗相对小了,作用甚微,只要在生产中投入适当的电容器,将功率因数补上去了,总功率因数就会比较高,问题就解决了;

但许多企业多为一班生产,达不到上面的要求,故月平均功率因数长期达不到标准;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就是改变计量方式,将“高供低计”计量方式,改为“高供高计”计量方式;具体可以购买“高压组合式互感器”,体积不大,价格不高,内部集成了高压电压互感器和高压电流互感器,外带全封闭式电能计量箱,箱内能够安装电能表及其它相关仪表,能够满足高压计量的所有技术要求;

改变计量方式,是用户的正当要求,也是国家政策所鼓励的,它可以将计量点放置在产权分界处,对正确公平计量,减少双方的“纠纷”有很大作用;但在订购前,一定要将改造的方案,组合互感器的型号、容量、精度等信息通告当地供电企业,并征求他们对改造计量方式的建议;在产品到达后,还要请当地供电企业的计量人员对新的组合计量箱进行精度试验,以保障能够完成计量任务;取得他们的支持是改造计量方式的关键;

我来回答你
你说的问题是实实在在存在的。
但如果你的有功用电量少,即便计量后计算出的力率很低,力率电费很高,你也不用交多少钱。力率电费有个上限,也就是抄见电费的2倍。
以200KVA变压器为例,你一个月用了有功电量1000度,变压器本身无功损耗约1500度,你的功率因数只有约0.55,你这时的力率电费就到了上限了,你就需要交相当于2000度电的电费。你只多交了1000度电的钱,供电局损耗的是1500度电的无功电量,你不算亏。
如果你用了2000度电,功率因数就有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