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代理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3:32:04
保险公司的个人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如果产生纠纷是不是也不能用相应的法律来保护自己?
某员工有两位上级领导签字批准的请假单(有效期一个月),也有医院的病历、药费证明,公司在员工请病假一周后开除员工,理由是矿工,并打电话要求员工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员工不同意,并且之后还为做了几笔保险(预计可以拿到3500的工资),保险公司的工资是晚发一个月的,请病假之前也有预计1100元工资,发工资在病假期间,1100工资被扣了1000元,3500的工资被扣了3000元!难道保险公司就可以为所欲为?请专家指点下。
需要补充的是:这位员工的工号未被注销,根据公司规定,也就意味着他还是这家保险公司的员工。

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两码事。
还有,关于少发工资的事情(其实是佣金),这个只要有合同在,需要按照合同来的!具体哪家公司?
至于请假扣工资?
跟他们领导要《基本法》看看!
只要基本法上面有这一条,那就让他门扣(100%保证没有这一条!)
再不行,保监会!!!!!!!
要不就往上披露这家保险公司,现在保险公司都很顾忌面子的!!!!

如果工资是创业津贴的话可以说不发,但是是佣金的话绝对没理由扣的,什么破公司,没听说过这样的霸王条款,你的主管应该保护你才对!

你那1100被扣是正常的,因为是公司发的,他有借口,但是3500是佣金,不可以扣的,你可以找行业协会或其他法律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