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者故意不签交通处理书,机动车能否把车拿出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7:27:51
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停车休息,后面电瓶车撞上来,自己撞伤了,现在在医院,交警大队处理建议说我们3成责任,他们7成,但是伤者恶意不签,要机动车赔更多的钱,机动车能否把车拿出来,怎么拿。
车辆已经定损,电瓶车的修理费也交付了。现在就是电瓶车恶意不合作,交警不给开通行证。医药费机动车现在交了1000给医院。
车辆已经定损,电瓶车的修理费也交付了。现在就是电瓶车恶意不合作,交警不给开通行证。医药费机动车现在交了1000给医院。
现在交通法规定,交通警察不能长期扣车,你可以直接到警察那里去取车,警察不放车你可以告他,你证件齐全不需要对方签字
可以请对方提起上诉,走诉讼流程,法院怎么判就是怎样的。
如果交警对车辆已经发了通行证,但是对方不让你走,妨害了你的经营(如果你是运营车辆),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向其追究经济责任。
联系处理你事故的交警,或者找点关系,只要交了伤者的医疗费,就可以对双方车辆进行检验定损(电瓶车也要定损的),后就可以拿出机动车了,记住,把医药费交给交警队就可以了,他们要医药费让到交警队拿,不要自行给伤者或者家属,其他的赔偿费用可以等交警处理协商或者上法院,不用直接和他们谈,任何时候都要交警在场的情况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