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合同三年,现时间未满,用人单位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应陪多少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4:39:18

你签的合同是怎么写的啊,你要看你和公司签的劳动合同,在附件合同中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你可以劳动仲裁啊,简单的很,只要你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单位不予补偿情形的,单位应该给于你补偿。具体问题关键是要拿到单位辞退你的书面证明。或录音取得该项证据。然后到当地劳动局进行仲裁。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为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包括奖金 按双倍工资赔偿
如果没提前30还要给一个月代通知金 标准为上个月应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