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03:24:13
在经济法中,对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
在税法中,对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规定?
最好要比较全面的,谢谢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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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方面:
1.《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条新增了以下内容: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新《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等证券业务活动制作、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3.新《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文件和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税法方面:(税法不会规范注册会计师的,管不着!其法律责任主要是涉及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违法行为,当然纳税人里面处理纳税业务的直接经手人一般都是企业的会计人员)
1.对违反税收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下列行为之一,: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②、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③、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④、未按照规定将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⑤、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⑥ 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换证手续的,限期改正,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元以上10 000元以下的罚款
2.纳税人不办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由工商局吊销执照
3.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以2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