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能够成为著作权的主体,即成为著作权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7:27:51
著作权法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其中的“其他组织”不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咯,那么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能够成为著作权人吗
按照你的意见,在确定著作权人时根本不必考虑该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但是根据民法相关理论,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如果没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没有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著作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那是不是意味着某主体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话,就不能享有著作权呢?
还有一个著作权中涉及到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请指教,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可是除了发表权外,著作精神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一个已经死亡(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怎么还能享有著作精神权呢?

“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此言差矣,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我们可以得知,对于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仅享有署名权,除了署名权以外的其他权利都是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法律的规定可以原始取得这些著作权,由此可知作者不一定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试问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是原始著作权,它怎能享有发表权、修改权、保持作品完整权呢?要知道这三项著作精神权属于人格权,是不能转让、不能放弃的

著作权是一种基于以上条款中的中国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才能享有的权利
那么我们来分析
即是如何确定著作的作者,方法如下: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自然人和在特定条件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

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对于以上并没有对上述的中国公民,自然人,其他组织进行民事权利能力的划分
所以你这个也是可以的只要满足上面的条件

著作权的原始主体-作者(自然人和在特定条件下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首先是自然人。“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即借助语言、文字、色彩、线条等进行创作,反映自己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即为作者。

3、作者通过创作活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作者作为最直接和最基本的著作权主体,其权利是第一位的,即享有完整的和原始的著作权。

(二)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视为作者。

凡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