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现在公司解雇能得到什么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2:42:24
到9月我妈就在现在公司做满差不多2年了。
之前和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
现在公司因为一些原因要进行解雇。
但公司之前并没有给我妈买医保社保那些的。
请问如果它要进行解雇的话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呢?
补偿社会保险金具体是指那种,是三金还是五金?就是是指医保社保还是住房公积金等所有?是按月补偿还是像工资一样按一年补偿一个月呢?希望能得到具体点的解释,谢谢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按已履行劳动合同年限确定与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无关: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

我同公司签了三年合同,到现在一年半想跳槽, 公司和我签了合同 我跟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是见习期,党员档案放公司了,如果我现在辞职的话我党员档案怎么办 我和公司签的是五年的劳动合同,我现在工作是第三年,现在公司销户了,是不是我就是自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了 公司说干了三年的我只是签的是劳务合同,这合法吗 我们签了三年合同我想早点解除,解除后公司还给经济补偿吗? 我是07年7月份进的公司,签了三年的合同,户口都在那里, 我是去年毕业的,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并且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我给怎么办? 我是去年毕业的,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并且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我给怎么办呢? 我是去年毕业的,现在在一家公司上班。并且签了三年的合同。现在不想干了。不知道怎么处理不需要交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