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坡计划生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3:42:24
我们是1999年结婚时村委会收了500元押金,说是到结扎后或没有生育能力后退还,我们今年非法生育了第二胎,罚金48000元,罚金我已经交到计划生育指定的银行了,也结扎了,现在到村委会去签字给孩子上户口,可是管计划生育的主任徐有才不给签字,要400元钱,说是上面罚了他400元款,他叫我们出,不然不给签字,我老婆用99年交的押金条抵扣他不同意,说我们的押金条不能退款了,违反了计划生育管理条例,要现金。
国务院曾经在2001年下发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取消强制向农民收取的婚前教育费、婚姻保险、
计划生育押金等各种非法收费”。那时我们不知道没有去要回,现在不但不退还要400元,而且说不给任何收据,只是给我们在人员出生登记表上签个字。请高手指教现在我该怎么办?

收取押金本身就是不合法的,你们计生办主任的要求更不合法。押金应该退还,也应该无条件给小孩上户口。你可以向上级计生部分或上级人民政府反映。
或者你可以找当地派出所,因为现在公安系统也强调要便民服务,不能因为超生就不给上户,而且针对这一块有考核,你找到当地派出所或者他的上级部门,因为关系到他的考核情况,他会怕的。

我在计划生育部门上班,没有听说过还有这种道理的,建议你到上级部门反映情况,镇计生办不管就到县计生局,或者直接去市计生部门反映,还有,你可以等到开人大会的时候再向市、县ZF反映,现在ZF很在乎信访工作,一定会处理的。

你可以看一看〈〈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双方实际收入计算。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调查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实际收入需要税务、公安、统计、劳动保障、房产、价格等有关部门协助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农村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市居民的实际收入低于本市、县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农村居民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城市居民以本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所发生育证作废,并不再安排生育;违法生育的,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标准的二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二)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