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位受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0:33:57
向某公司收取手续费是洗钱罪的非法所得,不属于单位受贿。
那请问什么是单位受贿,常见的是哪种犯罪形式。

单位受贿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这里面有一个关键的地方是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没有谋取利益,则就算收受了他人财物也不构成本罪。
构成单位受贿必须符合几个条件,第一,该单位设立合法;第二,受贿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行为代表单位的意志,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人员实施;第三,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说以单位名义为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即受贿所得归单位,或单位全体成员。
比如日常经济交往中一个单位向另外一个单位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属于单位受贿。
你说的向某公司收取手续费是洗钱罪的非法所得,关键在于先构成了洗钱罪,才收取的手续费,也就是说,你的手续费谋取的是符合洗钱罪犯罪构成的非法利益,而不是日常经济交往中的利益。

关于单位受贿罪的答复

一、概念
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7条),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本罪的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其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物品、有价证券、货币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项内容:
1、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商业银行利用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向申请贷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好处费、回扣等。索取,是指主动向他人索要;收受是指非主动地接受;为他人谋取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正当利益。至于是否实现了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l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