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人士售房的手续和税费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03:43
1.房东原是中国人,后来出国定居,现在已是境外公民,国内公民身份已经注销,但是旧的第一代身份证还在,有效期到2013年。是否还可以用旧的身份证进房产中心交易售房?

2.如果必须以境外人士身份售房,需要承担的税费都有哪些,其中哪些是由于境外人士的身份而额外附加的?

3.身为境外人士的房东因故不能回国亲自办理交易,能否请委托人办理售房手续?请委托人需要办什么公证手续吗,在境外办还是国内办?

敬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士和有类似经历的售房者不吝赐教!
越详细越好,谢谢!
公证材料需要公证哪些内容啊?大使馆有标准的格式的吗,还是需要被公证人自己提交的?

1。不可以用原来的中国身份,
2。税费一样,唯一多的就是合同公证房价的千分之2.5+400元手续费。
3。可去办理委托人公证。要房东在境外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委托公证,如果房东在国内就国内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