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酒提税的简单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22:46:36
本人今天看到了关于酒类消费税新标准的问题,我并不是搞经济的,有一个可能诸位达人可能看起来很简单的问题:白酒的计税价格是根据其零售价按比例而定的,生产商涨价自然会引起零售价的上涨,零售价的上涨反过来又会使计税价格升高,而生产商又不得不涨价……如此一来岂不造成涨价循环?

你理解错了,
白酒消费税是生产环节一次课征,
即出厂时课征,
计税时按出厂价*20%+0.5元/斤,
本次调整主要是针对白酒企业对关联销售公司的转移定价,
最终卖到消费者手里的价钱是不会影响到厂家缴纳的消费税的,
影响是单向的,
并非循环。

白酒缴纳消费税并不是从价计征,而是复合计征。是拿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得到。因此还受销售量的限制。

我知道酒类的消费税是按销售数量来计算的,这样不是与涨价无关了。现在关于酒类计提消费税的政策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