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联名买房之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1:09:23
我和女朋友没有结婚就先在银行按揭联名买了一套二手房 50万,这套房子当时是我妈给我出的首付 20万,接下来的几年里月供就一直由我和女朋友一起来承担的,在几个月前我妈又给我出钱把房子的余款 20万给付清了,但是几天前我的妻子要和我离婚,要和我分房子,她说他要分一半的钱 25万,但是实际上房子里面有40万都是我妈支付的,只有 10万才是我和她一起月供的,她说不分到 25万就要告我,但是实际上她只出了几万,那我该怎么做???
可以说详细一点吗

1、对于婚前你妈的给付可视为是对你个人行为的赠予,与你女朋友无任何关系,她无权分配
2、但对于你妈婚后的给付,如果你妈没有明确表示是给你个人的,那么就视为是对你们夫妻的赠予
3、你们夫妻共同还款的部分平分

那四十万,你妈妈留有还贷款的收据么?要是有,别怕她,要是没有,可以找找证人,或是银行之类的,他们能帮到你!

让她告吧,你只要把每次付款的证明准备好就行。

她告不赢。离婚前购买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部分一人一半,因此只需分房屋增值部分和5万给她,而且她需要举证。

那就别离了,耗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