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拘捕到法院要多长时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2:22:01
我朋友3月12拘捕后一个月送检察院没批捕,公安监视居住,监视居住一个月后又批捕,至今还在拘留所没送法院,想问下此种程序合法吗?前几天去看朋友说监狱同室去了3个人老是欺负他,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急求解决途径,谢谢。

刑事案件要经过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
(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侦查时限一般是两个月,但是如果案情复杂难以侦查完结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是复杂的团伙犯罪、流串作案等等的,可以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延长2个月;再不能侦查完结的,如果所犯之罪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可以申请延长2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是大案要案的话最多的侦查时间为7个月。
(二)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结后向检察院报送起诉意见书及案卷材料,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限为1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认为侦查机关的移送审查证据不够的,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一次1个月为最长,可以补充侦查2次。
(三)审判阶段: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时限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疑难复杂的案件可以申请省高级人民法院延长一个月。如果是按简易程序审理时限是20天。

至于你说的“前几天去看朋友说监狱同室去了3个人老是欺负他,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可以向看守所民警或县市公安局反映,必要时可以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反映。

这很不好回答,二至三个月不等,要看案情是否复杂。同监室的人欺负他,可以向拘留所反映.下面是法律对办案期限的一些规定:
刑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二十六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