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转移的问题,急等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20:17:27
问题有点麻烦,请耐心看完然后帮忙解答,谢谢!!!
1.我在第一个公司是按非农业户口上的保险,我本身就是非农户,保险包括养老,工伤,医疗和失业。
2.我到第二个公司后,提交了第一个公司的保险转移单,但是这个公司不给交非农业户口的保险(请不要管他合不合法),于是这个公司将我的城镇户口保险冻结了,然后按照外地农民工的方式交纳保险,而且确实交纳了。其保险包括工伤,医疗和交通意外保险。
3.现在我换第三家公司,我要转移保险,是从北京大兴区转到北京顺义区,但是原单位说农民工保险不用转移,直接到新公司交纳就可以。
我现在有几个疑问,请帮忙解答
1.现在我到新公司后按照外地农民工的保险是否可以直接交纳,而不用办理任何转移手续?
2.假如这边可以直接交纳,我是否可以用户口本转成城镇户口保险?有第一个公司的保险会否冲突?
3.我第一个公司的保险在第二个公司没有给交,一个月都没交,我是否还能将那份保险转移到现在的公司?
4.第一个公司的保险是否可以取消重新交纳(我最想做的),怎么操作?
以上问题请帮忙解决,谢谢

1:农民工保险不用转,直接让公司买就行。2:农民工保险属于商业团体险和社保是不冲突的,但是一般公司是不会两样都办的。这两样保险特别是医疗是补偿功能,不重复报销。3:要看你现在这个公司给你续缴吗?4:取消对你来说不合适,以前的不续上亏很多的,建议和公司商议继续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土地已被全部征用且未就业的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