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成担保,我该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7 04:51:04
以前我的上司用我的信用社账号借了贷款,到期未还,但是把贷款转到他妻子的帐户去了,可是我却莫名其妙的成了担保人,我并没有去签字,也没有得到任何通知,请问,如果贷款方出了意外无法偿还贷款,我需要负责吗?要负什么样的责任?我可以去法院起诉信用社不负责任的行为吗?

你把帐号借给你上司了是不是,否则贷款发放到了你的帐户是没有办法转出去的.你至少把存折给他了,还给了他密码.
哈哈,你怎么还想一点责任都不承担?帐户管理办法明明规定不得转借他人.你借了,就是默认了愿意共同承担责任.

用你的信用社账号借了贷款,你怎么会不知道呢?如果你确有证据证实你不知,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