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哥哥姐姐们帮帮忙!懂法律的人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20:02
我是一个企业的出纳,公司一共有三个:一个是一般纳税人企业,一个是回收公司企业,一个是环保公司企业,我担任三个公司的出纳,一个回收公司的会计,在2007年3月进公司,待遇2000元,2007年10月买了社会保险,刚进公司谈好做一个公司的帐,后来一个接一个,从2008年3月开始担任环保公司出纳,法人说,到年底付点工资,具体多少未谈好,到08年的年底法人说因无销售收入而不发工资,到目前为止至2009年7月31日,为签定劳动合同,目前,未拿6月7月工资,我已7月底辞职,企业法人不肯付工资!环保公司从08年3月至今没拿过一分钱,法人说无销售所以不肯给,我该怎么办?请懂法律的人教教我!先在这里谢谢了!!
未签定劳动合同

你这是个劳资纠纷
从你的表述中我看不出来你究竟与那三家公司哪一家才是你东家
三家公司是不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如果你想表达三家公司其实就是一家人的话
你可以到你工作单位(东家)地方的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是单位员工,比如你到社保局可以打印社保清单,上面有列明是哪个公司给你交的,还有其他证据资料能证明你在7月辞工前依旧是该单位员工,例如工作证,入职表,离职通知书等等,还要证明自己干了多久,否则不好算工龄
其次你要到区工商局打印你工作单位(东家)的工商信息资料
然后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到仲裁立案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不能直接到法院,中国法律明文规定,劳动官司先走仲裁的

看你所写应该是私营企业咯
先到你所在地方劳动局申请调解仲裁吧,一般这路不行
你只能聘请律师打劳动合同官司了,现在这是热门。签合同了你怕什么
还有一个极端,你走极端的道路,吸引媒体,惊动高层,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