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监察部举报中心通讯地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2:35:25
谁知道准确的通讯地址?

写信地址: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收。邮编:100813
举报电话:010 12388

我是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北正街27号陈少华2015年8月27日中午,我在家门口吃饭,听见我家的门前东西有摔响的声音,我向门前一看,看见门口的穿衣服的假模特人摔坏在地上,我一边叫邻居肖益胜
不要摔我的东西。一边用手去扶住假模特人,肖益胜一只手抓住我的衣领,嘴里还说:老子搞死你,我家里妹夫。邓汉涛。是孝感市孝南区纪委的局长,我打了你还要把你起诉。说我家的房子室内和他家是公共的,一边说一边又在地上捡起碎玻璃,把我的腿割了几下,当时腿上面的血直往外流,他又拿玻璃割我的脖子。我躲掉了。我就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把摔坏的假模特人,和衣服拍了个照,然后叫我去派出所登记录材料,录完材料我就走了。 后来我到医院把割开的伤口缝了十几针。脚筋也扭伤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我要求派出所关人。但办案的民警说不够关人的条件,我说他把我打成轻微伤,又摔坏了价值8000元的模特,和衣服怎么不能关人,后来我到孝感市孝南区信访办去,信访办的人说找办案民警,我又去找办案民警,要求关人。民警说:你叫我关人就关人你给我走,我只好又去找孝感市信访办的人。就这样,孝感市信访办的人又要我去找孝南区信访办的人。就这样推来推去,我找了好几次,办案民警说赔1万多块钱算了,我不愿意要求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责任,我又去找孝感市公安局督察办,督察办说这里的上访过期了,我又去找办案民警,办案民警把这个打人者肖益胜叫过去。那个打人者肖益胜说,钱也不赔了。我要求民警鉴定那个人摔坏我店里物品的价钱,民警不出相关文书,直到今天我的脚伤还很痛,打人者肖益胜还逍遥法外。办案民警。办案民警是孝感市书院街派出所胡胜鑫。不作为。我强烈要求上级调查。2015年12月10日晚上儿钟点。书院街派出所,李砚蓝所长打电话通知我到派出所。他说,湖北省公安厅把我写的信告诉书院派出所刘传高所长了。说以前为我办案的胡胜鑫警官已经休假了。我李砚蓝所长负责办理你的案子,说调查了你这件事,结果是目击证人不愿作证。此案结论现在就是我罚300元,对方罚500元!我多次请求书院派出所给我出证明,物价报告鉴定书,鉴定我的财物损失和法医鉴定脚筋扭伤状况,派出所的办案人员不出相关的文书给我。 我又向书院街派出所刘传高所长,反应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