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收回自己的土地 可以吗?下面合同中的黄某是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4 03:33:40
土地转承包合同书
关于xxx乡XXX村一组村民黄某原2人承包地长期转承包本组村民王某使用。在土地管理期间,农税提留由王某自行负担,黄某不负担一切责任。口说无凭,特立此约,双方签字生效。一方违约,罚款贰仟元人民币。
转包人:黄某
承包人:王某

2000年12月10日
并且对方未经我允许 将土地私自改成鱼塘 租用给了其他人

此协议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承包地经营权转移需经乡镇政府和县农业部门批准。

因此,该土地承包权仍属于你。你自己的东西随时可以拿回来。
不过,根据公平原则,应当等他当季收获后收回经营权,或者给他当季耕种成本和损失。

农村许多事情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而且也不可能完全搬法律解决问题。因此,建议你持友善态度和平协商解决,毕竟当初是你自愿的且乡里乡亲的。
你说呢?

是可以的,你找王去协商吧,如果对方不同意,那还不能收回,除非对方有违约情形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