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8:20:57
甲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2006年前所得税税率为30%,从2006年1月1日起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2006年库存商品的帐面余额为4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2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折余价值为13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15万元,2006年实现利润总额为200万元,本年度库存商品的帐面余额为45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5万元,固定资产年末折余价值为12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20万元,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则20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是多少?

2006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2+15)*30%=5.1万元;
2006年末应有递延所得税资产:(5+20)*33%=8.25万元;
2006年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8.25-5.1=3.1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66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15万元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69.15万元

如上所述,2006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为:8.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