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韩语高手帮忙翻译一下~~谢谢啊.用网站翻译的别来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55:31
법위반자 처벌 관련 .
동포들이 구직신청 절차를 마치고 최초로 사업체 등에 소속된 경우라든가 근무처를 변경한 경우다시 말하면 취업을 개시한 이후의 절차는?
현행 출입국관리법에 따르면 방문취업 동포들이 취업을 개시한 경우 또는 근무처를 바꾼 경우 14 일 이내에 관할 출입국관리사무소에
동포들이 구직신청 절차를 마치고 최초로 사업체 등에 소속된 경우라든가 근무처를 변경한 경우다시 말하면 취업을 개시한 이후의 절차는?
현행 출입국관리법에 따르면 방문취업 동포들이 취업을 개시한 경우 또는 근무처를 바꾼 경우 14 일 이내에 관할 출입국관리사무소에
同胞们 结束求职申请程序后 第一次被公司录用或 更变 工作地点时 就是 更变工作后的程序是?
现出入境管理所规定 探亲者们 换工作后 14日以内 须到有关出入境事务所 申请 就业申请 如果违反 须交100万韩币一下的罚款 而且对你签证延长 不利
其他相关问题
但是 探亲者就业 跟 之前实行的 同胞就业制度 不一样的是 可跟就业教育 无关 就能延长停留时间
就算 没有上就业教育课 对你签证没任何影响 所以在你签证有效期内 可自由出入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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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这样吧 懒的改了 应该能看懂
有关违反法律者的处罚(规定)
同胞们的求职申请步骤完成后,属于最初事业等的情况,有工作地点再次变更的情况的话,开始就职后的顺序?(这一段我搞不明白啦)
根据现行的出入境管理法,同胞们的开始就职的情况或者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况14日以内向管辖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出就职申报,如有违反,100万元以下的渎职罚款处罚,并且不利于滞留期间的延长许可。
其他与此有类似目的的活动
但是...........
好累~~不翻译了,呵呵,对我来说还有点难,我是兴趣,来试试。
还是等高手来吧^^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