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助学贷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8:19:32
08年到09年的贷款可以办吗?我们学校怎么办不了呢?为什么啊你们可以吗
09年到10年的贷款学校也办不了了 说要我们回自己老家办理!
成都市 的一所学校

为更好地推动辖内银行开展助学贷款业务,协调解决贫困生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贫困生入学,该局从9月24日起开通“助学贷款服务热线电话”。贫困生在办理贷款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可通过该电话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电话号码为028-89971713,服务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该局工作人员还向记者介绍了办理助学贷款的相关情况。目前,助学贷款分为高校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类,全省高校贷款中部属高校的助学贷款承办行为中行四川省分行,省属高校的助学贷款承办行为农行四川省分行,生源地贷款的承办行为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贫困生办理高校贷款在各高校的助学贷款中心申请办理,办理生源地贷款在本人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申请办理。
具体步骤
第一步:学生提出申请。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机构”)。所要提交材料包括:(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第二步: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

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学校机构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初审工作将在收到学生贷款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项工作完成后,学校机构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并对有问题的申请进行纠正。初审工作无误后,学校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在审查合格的贷款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将审查结果通知学生,并编制《国家助学借款学生审核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与申请资料一并送交中国银行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

第三步: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

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