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死后,财产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45:21
2人结婚2、3年,都是再婚,房子是男方的,男方有两个女儿,有母亲,女方有1个儿子,现在男方得癌症了,死了,未对财产做分配,目前,财产有,
1)一套房子,
2)男方死后的工资,10个月的,男方是小学校长,每月3000,
还有,男方死后,政府的补贴,是否归女方,
请帮忙解答,并且有法律的条文,谢谢,
婚姻法的条文,

1,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由第一继承人:他的母亲、他的子女、女方的子女(前提是女方的子女和他有抚养关系)、女方平均分配

2,男方生前的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分得一半后再发生继承,如:工资30000元,女方先分得15000元;剩下的15000元法定继承,加上继承的份额(15000/4),女方总共可以分到18500,如果男方和女方的女儿形成抚养关系(15000/5),女方和女方女儿总共可分得15000+3000+3000=21000

3,你说的“政府的补贴”是抚恤金吗?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性质。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至于抚恤金如何分割,法律无明确规定。具体分割一般依据各继承人的实际情况,依据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也可参照继承法的相关原则。

本人虽不是读法律的但是给你回答一下作为参考吧我说的都是法律的规定 并不是本人瞎说
首先如果男方有遗嘱的情况下 那么遗嘱上说明的财产将不会列入继承的范围。
下面说一下继承的方面吧
首先如果财产在 再婚的时候并没有进行归属更正那么所有的财产都应算入夫妻共同的财产。那么夫妻共同的财产夫妻双方各有50%也就是说现在男方留下的财产中有一半是不列入遗产范围的。你上面所说的财产应该减半之后再进行分配
而继承法规定的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各分百分之多少我就不记得了反正配偶至少还能得到剩下的50%左右。非男方亲生的孩子,如果和男方一起生活超多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也不记得了。。)则也应该算子女也有继承权。

1,房子是男的婚前财产,男方有两个女儿,有母亲,那你可以得到1/4
2,男方死后的工资,是婚内财产,你可以先拿一半,再拿架子/4,也就是5/8
3,政府的补贴,同2,你也可以拿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