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制剂专利的问题!!!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1:27:23
制剂专利中第一条权利要求书:本专利涉及到主要成分A,浓度在1%-3%的注射液。
请问:这个上市产品是2%的注射液,现在有这样一个权利要求书,这样的话是不是我司就不可以开发这个产品了?还是这个权利要求书只是一个陈述性的,只要制备跟其他权利要求书不同就可以了!
制剂专利实在太复杂,请指教!!!怎么样才叫侵犯制剂专利!!!

人家的范围较宽,如果落入其中,就有可能构成侵权!
但是如果2%这个点在1%-3%中具有特别的技术效果,如产出率高、效果好等,你们是可以在另行单独申请专利的,并具有授权前景的!
但1%-3%可以构成一个基础专利,即使你有2%的专利,也是需要经过其许可方可使用的!
但但但是,别忘了,如果你有2%的专利,可以与其互相许可,这样岂不双赢?

权利要求书则是一项专利的保护范围的确定内容.
如果这项专利,界定的仅仅是制剂组分,那么如何制备则不重要,也就是说,不管如何制备,只要组分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相同,则是侵权.

这个不光要看权利要求书,还要看他说明书公开的内容。他说明书中实施例中有没有涉及到2%这个点,这个很关键,如果涉及到了,你是没戏了。如果没涉及到,还是很有希望的。关于化学或药品方面的专利,不能光看权利要求书,实施例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