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 我想辞职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06:50:15
我在一家IT零售(宏图三胞)公司上班, 试用期2天已经过了,在那边刚上了一个月班, 也签了一年劳动合同. 但是现在公司老是考核, 考核不过就扣工资, 本来工资就少,现在都快穷死了.
我想辞职换份工作, 但好象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但我不想再等一个月了,我工资也可以不要,我想直接说一下然后走人, 可以吗? 劳动合同里没写违约金问题. 并非我想违约, 而是公司实在让我无法生活. 我一天都不想呆, 只想马上走, 请各位专业人士给点意见好吗, 万分感谢!
我才刚来一个月左右,劳动法里面不是说一个月是属于试用期吗, 还是2个月呢? 公司的试用期是2天, 但一个月是不是可以走人而又不违反合同法呢? 谁能解说下劳动法的试用期呢

你还是先写一份书面离职申请巴。否则你就是旷工。没必要为了这几天,给自己找麻烦。虽说是提前一个月,但实际上可能用不了一个月你就可以办完离职手续。你没有履行完合同,就是算是违约。不过现在已经不存在违约金的问题了。这一点尽管放心。
另外,说点题外话,你也顺便思考一下,考核成绩不好的原因,也为了将来的工作,积累点经验教训。

在试用期内,你提前3天书面形式提出离职就可以,若过了试用期,你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就行了。
公司应在员工离职后三个工作日内结清工资,你可以要求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结清你的全部工资,提前离职或自动离职,公司也无权扣钱。
你可能通过快递的方式向公司提出离职要求,同时你保留好快递单,作为你曾经提前向公司提出离职的证据。

1、试用期是根据公司情况定的,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其不得超过的期限。只要单位没超过这个期限那就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含义: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2、你既然想辞职不管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