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双方互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22:41:56
本人和邻居争吵最后造成双方互殴,对方年龄比较大,但是我并没有造成对方轻伤,最多只算微伤,而且我也受到微伤,对方事后称自己犯心脏病住进医院,现在要求我赔偿,我是否应该赔偿?赔偿条件并没有打成,我是否构成拘留?

1、是轻伤还是轻微伤,不能以你推测的“最多”为准的,应以司法鉴定为准。

2、双方都有轻微伤:相互赔偿对方的损失。也就是说:你应赔偿老人的损失,老人也应赔偿你的损失,如果相互损失的数额大致相当,可以协商后互不赔偿。

3、“我是否应该赔偿?”:应该赔偿,但你应赔偿的只是部分、而不应是因心脏病住院的全部费用,因为你打他致的轻微伤只是诱发他心脏病的一个诱因、而不是全部因素,他自身事先就有心脏病才是主要因素,因此你应承担与你的过错相应比例的赔偿,具体赔偿比例,应根据你打他的程度、他心脏病史的长短和病情程度等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根据各自的证据情况确定。

4、“赔偿条件并没有打成,我是否构成拘留?”:如果拘留也是行政挽留、不是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5天,而且这与赔偿没有太大的关系。
因为赔偿比例很难协商确定,建议让对方到法院起诉解决。

让对方举证,如果有证据,你是要赔偿的

如果不构成轻伤,送你四个字“静观其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