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拆迁补偿问题(一个门牌号2个户主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8:25:04
平房。 一个房产证有两个户主。爸爸妈妈跟儿子拥有一个户口本其中爸是户主。 爷爷自己单独办一个户口本,爷爷本人是户主。 他们的地址都是写的同一个门牌号下的。房子原本是爷爷的老宅子(也就是爸爸伯伯哥俩共有) 是爸爸出钱从伯伯手中买来的(老宅作价10000 ,爸爸给伯伯5000元 这个是有收据的)等于这个房子就是爸爸的了 ,之后爸爸就翻盖了新房(建新房时候也开了有爸爸名字的建房证) 现在所有的房子都是爸爸妈妈出钱盖的。要拆迁了~~~姑姑伯伯等人以爷爷也是户主为名 说索要一半财产怎么办? 注:爸爸 伯伯 姑姑 是爷爷的3子女
重点是[房产证是爸爸的 而同一门牌号下面有两个户主 是爸爸跟爷爷] 现在伯伯仗着爷爷也是户主就过来分财产 其实爷爷只是挂名在这里的 这里的东西都不是他的 是不是居民农民有区别? 全家只有爷爷是农民啊 我们在农村

1.首先要看房产证。如果你们当时翻盖新房时办了房产证,房产证上的户主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2.如果你们当时没有办房产证,那还要看你这个房屋是农村宅基地还是普通的商品房。因为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只有农村户口的人才可以享有;如果是普通的商品房,那你要根据其他的证据(如建房证、你爸爸卖房的证明、建房的证明等)去补办一下房产证。

3.如果这些都没有,那就只能算是你爷爷的财产了。其实你这句话我没大看明白,房子原本是爷爷的老宅子(也就是爸爸伯伯哥俩共有) ,你爷爷的房子怎么变成你爸爸和伯伯共有的了?如果是继承,你的姑姑应该也有份的。

如果房产证是你爸爸的,那么伯伯就无权分得财产。这和户口没有关系,户口只能证明户籍关系,房产证才能证明财产关系。《物权法》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农民和居民有区别,农民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建房,城镇居民则没有。

我猜你家应该是公产房,如果不是那就与户口无关了。房产属于物权范畴,在我国是否取得一物权,要看其是否在房管局办理房产登记,依法办理登记后房管局发给房屋权属证明就是房产证。如果房本上有两人的名字,那就属于共有。

拆迁房屋与你伯伯、姑姑无关,他们无权主张分得一半财产,因为你爷爷还健在,不涉及继承问题。

政策规定房屋必须是三间房两个独立户口,两个独立的生活条件才能给你安置两户!你说的都是你家的内部问题和拆迁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