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辞职老板不会同意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1:20:45
最近工作压力太大,老板把很多人做的工作给我一个人做,出于心理的不平衡压力过大,我真的干不下去了,我们老板还是一个脾气特不好的人一点事情就说了一顿,我要疯了。
而且她不可能让我走,我如何才能离开呢?我们没有签合同书,但是她经常吓唬我们,说:谁要走就先赔她的培训费,培训一个人要多长时间你们自己算。我该怎么办???

辞职与否是你自己的权利
1、有合同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如果是没有合同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随时都可以 。
在工作期间,是没有所谓的培训费什么的,因为你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为这份工作而做。
如果她不给你工资,你可以先吓唬他说去告他,实在不行,保留你工作的记录一类东西,到劳动局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帮助。

那就要求加薪,加到他不可能接受的价格为止!

去告他,她违反了劳动法,没签合同更好,上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签合同可是要付两倍公资的,劳动法规定的,放心起诉咱也吓唬她一吓。$百顺律师事物所$

你可以参照一下《劳动法》《仲裁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劳动部门是重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