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丢失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4:28:52
今年4月1号 ,我在出租的房屋内丢失公司配发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属于入室盗窃。已立案。
现在公司要我全部赔偿。(赔偿价格=购买价格-折旧价格)。
请问,我有责任需要赔偿吗? 如果有,我需要承担多少责任。
请专业人世指点。
领用的时候并没有签定任何协议。

并非我保管不善,是被入室盗窃。

你承担全部责任,因为保管不善,找到小偷后可以追偿

要看你当时领用笔记本时有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有没有说明如果丢失的处理办法,或参照以前公司类似事情的处理办汉,如果都没有,就只能与公司协商了,究竟这是不可抗力的事故,不应该由你全额负责.

补充:
没有协议就只能协商,可据理力争,不应该由你全部负责.

是的,你要承担赔偿责任